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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边检提醒:海员出境需持正确、有效证件

2008-8-12 10:58:45 阅读
近日,一些国内外海员在通过国内边防检查乘坐飞机出境时常常遇到错持证件或者缺乏相关材料而导致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无法出境的问题。为方便近期国内海员的出行,减少海员因错持证件而造成的出境遇阻,浦东边检站就相关业务规定提醒海员通过空港出境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是中国海员出入中国国境和在境外通行使
行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由颁发机关根据海员出境任务所需时间长短确定,最长不超过5年,颁发给在航行国际航线的中国籍船舶上工作的中国海员和由国内有关部门派往外国籍船舶上工作的中国海员;

  2、中国海员乘服务船舶以外的交通运输工具出境执行公务,凭本人的有效海员证或其他有效出入境证件和前往国签证放行;

  3、前往与中国有互免签证协议国家、需在境外办理签证、过境香港或澳门,持用海员证的,应按规定交验《海员出境证明》,持用因公普通护照的,应按规定交验《出国(境)证明》;

  4、《海员出境证明》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同时使用,遇有海员在空港出境时姓名在同一份《海员出境证明》上的,因按名单顺序排队,依次在团队通道办理出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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