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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导读

拉萨交警强调治理五类交通违法行为

2010-2-24 14:59:56

  【全游新闻】2010年2月9日,记者从拉萨交警支队获悉,为加强交通安全管理,该支队制定了包括禁止酒后驾驶在内的五条禁令,并将对违反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进行上限处罚,该拘留的一律拘留、该吊扣驾照的一律吊扣。

  据了解,这五条禁令第一条为禁止酒后驾驶。要求各单位要积极倡导“开车不喝酒,酒后不驾车”的良好文明风尚,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本单位、本部门节日期间的交通安全。

  同时,拉萨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也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打击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了节日期间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禁令第二条为禁止各类摩托车超载、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超速行驶、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第三条为禁止残疾人驾驶摩托车、货运三轮摩托车违法从事客运活动;第四条为禁止机动车争道抢行、闯信号灯、违法调头、超速行驶、占道行驶、占道停车、不按规定停车上下客、违法鸣笛、闯禁行信号行驶、驾驶员不系安全带;第五条为禁止客运车辆超载、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以及货运机动车客货混载、拖拉机违法载人。

  目前,为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春运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市交警支队要求驻市各有车单位、部队、武警、厂矿和学校积极配合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迅速召开节日期间交通安全专题会议,教育和引导交通参与者自觉、主动遵守各项交通法规,始终做到安全行车、文明行车,不争道、不抢行,自觉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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