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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也叫手抓羊肉,可能为了避免人们说它脏吧,就改了名。我想,白条的起名应该源于形象了:白,即不加色素的原色,条是它的形状,肋条。但我总以为手抓羊肉的叫法比白条要上口得多,也更形象些。手抓怕什么呀,西方人吃了东西还用嘴吮手指呢。它的做法好象是将肋条状的羊肉在水里不加调料给煮烂了吃(别说我误导,那是我的直觉)。据说吃羊肉得就着蒜,有俗语为证“吃羊肉不加蒜,味道减一半”,因为蒜有减少羊膻味的作用。可我这个人的口味和别人不一样,总觉得人们所谓的膻味是一种香味――牛羊身上特有的香味,以前,我把它称为奶油味,奶油味就应该是越浓越香。所以我在那里吃羊肉就是不加蒜,为的是不破坏那种特有的香味。当地人说带皮又略带肥肉的白条是最好吃的,我吃了也觉得它好(说心里话我不会品尝,觉得都一样好吃)。西宁人真有口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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